关于推荐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8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山西省教育厅将对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换届(往届已入库的专家须重新填报),要求我校推荐评委。现就做好评委库成员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委任职条件

1.长期在本科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有较高教学水平,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一般在10年及以上,受聘教授职称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专业学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本学科、专业领域公认的学术权威和国内、省内知名专家。

2.有高尚师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学术道德高尚,诚实守信;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政策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

3.身体健康,愿意参加各高等学校组织的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会,在参加评审会期间能投入全部精力参与评审,并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及相关要求。

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委任职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有高尚师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为人正直,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秉公办事。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7周岁,具有胜任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在评审会封闭管理期间,可以投入全部精力参加评审工作。

3.中小学校、基础教育研究机构受聘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须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本科高校受聘3年及以上的教授(须与现从事专业一致)。须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重要研究成果或教育教学成果。现从事专业仅限于与基础教育相关的课程,包括:教育学、品德(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劳动与技术、安全、学前教育。

4.各单位党政正职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工作要求

1.推荐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任职基本条件,积极遴选出具有丰富经验、在本单位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作为推荐的评委,每个学科限推荐5人。

  1. 填报要求

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委填报《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下称登记表)和《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下称汇总表)。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委填报《山西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下称登记表)和《山西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下称汇总表)。

  1. 报送要求

各单位确定推荐名单后,于2022年4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登记表一式2份(单位意见处写“同意推荐”,加盖学校公章)、汇总表1份(需单位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部220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黄秋双老师企业微信。

联系人:罗慧芳黄秋双;

联系电话:6998275

人力资源部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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